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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少女之心》冒名走江湖

在荒唐的年代,流传一本荒唐的手抄本,演绎出许多荒唐的事件,如今——
1998-12-26 来源:生活时报 未完待续 我有话说

11月初,在深圳大街小巷的书报摊,出现一本新书,书名是《少女之心》。

当年那本被视作洪水猛兽的黄色手抄本,如今竟然以正式出版物的形式公开摆卖,令记者大感吃惊。

随后的追踪采访更令记者如坠五里雾中。《少女之心》自称为70年代禁读手抄本,可是熟知当年荒唐史的中年人个个摇头说不;《少女之心》印有书号、条形码,可是出版社否认出版过这本书;《少女之心》明明在深圳已半个月,可记者抽查到批发该书的单位,摆货没有超过3天的,却又都反映买的人没几个……真、假、是、非、曲、直,一段尘封的历史、一条蛰伏的毒虫,正悄然上演一出扑朔迷离的新传奇。

(一)发明

11月10日,记者在嘉宾路口一个书报摊发现了这本书。当时它一大半被另外的书压住,仅露出粉红色的上半部,及四个琥珀体的黑字:“少女之心”。

记者把书抽出来仔细翻看。这本书装帧精美,设计艳丽,不像以往粗制滥造的盗版书。封面图片虽似曾相识,有抄袭之嫌,但整个布局细致,风格甜腻,再加上黑底白字的“七十年代中期轰动中国的禁读手抄本首次面世”,十分引人注目,想来这应当是一本商业效果很好的通俗读物。封面注明该书由哈尔滨出版社出版。

从内容来看,这并不是一本黄色书,而是一本比较严肃的、反映文革时期中学生早恋酿苦果的通俗小说。

小说分“少女日记”和“少女之心”两部分,以第一人称自述“我”在禁欲主义的年代早恋,并与两位男同学发生性关系,结果两男相斗,一被杀,一被捕,“我”也因而坐牢的经历。情节曲折,描叙细致,在涉及性知识、性观念、性体验和性行为的地方,用词适当,并无过度的渲染和色情的描绘。

这本书非但设计、装帧水平很高,编辑也是行家里手所为。“出版前记”记载了《少女之心》以所谓洁本形式出版的目的和过程,“我的回忆”跟小说主体部分一样,用第一人称记叙“我”被捕后直到现在的苦难经历,“‘黄卫红’采访记”记录编辑发现并采访当年《少女之心》作者的经过。另外,还有附录二则:“性文学与性意识的萌动”、“《文化大革命中的地下文学》引言”等,使本书带有几分学术研究的味道。

根据这本书记载,《少女之心》其实是“我”在监狱里的交待材料。变态的专案组人员逼迫“我”把发生性行为时的每个细节、每句对话和心理活动仔细地写出来,然后非法传播传抄出去,开始取名为《坏女人》,最后才定名为《少女之心》。这本书在迅速扩散过程中被不断添油加醋,最后成为众所周知的“大毒草”。

编书者认为:“《少女之心》仍有出版的必要,除了商业的价值之外,我认为,这也是那个时代最珍贵、最原始的记录之一。”与《少女之心》纳入同一系列一起出版的并同样在深圳市场上柜的,还有一本手抄书《曼娜回忆录》(书号ISBN7—80557—398—3/G·106)。

洁本《少女之心》,似乎来历很清白。(未完待续)

摘自《焦点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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